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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局展開「空氣質素指標檢討」公眾諮詢,收集對指標新建議的意見。是次諮詢包括,稍為收緊兩種空氣污染物的濃度上限,兩種污染物分別是「二氧化硫」及微細懸浮粒子(PM2.5) : 二氧化硫的濃度上限,會由每二十四小時 125 微克/立方米,收緊至每二十四小時 50微克/立方米;而微細懸浮粒子的濃度上限,將分別收緊至每二十四小時 50 微克/立方米,與年均 25 微克/立方米,其餘污染物的指標則維持不變。但與此同時,建議放寬微細懸浮粒子二十四小時平均值的可超標次數,由現時每個監測站一年容許超標 9 次,大幅放寬至 35 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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